昆山承兑汇票,赢得了广大用户的信赖
2025-06-17 03:00:01 367次浏览
价 格:面议
1、附属的票据行为。
2、远期汇票付款人所为的票据行为。
3、表示愿意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
4、汇票付款人在汇票上所为的票据行为。
1.自由承兑原则。汇票的付款人可以依自己独立的意思,决定是否进行承兑,不受出票人指定其为付款人的限制。即使付款人与出票人存在一定的资金关系或依承兑协议,应为汇票进行承兑而未承兑,也只承担票据外责任。
2.完全承兑原则。我国票据法第54条规定,付款人必须在持票人提示付款的当日,足额付款。通过该条的规定,可以认为我国票据法在事实上是否认部分承兑的,付款人进行部分承兑的,应视为承兑附有条件,依票据法第43条的规定,视为拒绝承兑。这在票据法上称为完全承兑原则。
3.单纯承兑原则。我国票据法第43条规定,付款人承兑汇票,不得附有条件;承兑如果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不发生承兑的效力。这在票据法上称为单纯承兑原则。
承兑汇票是指办理过承兑手续的汇票。即在交易活动中,售货人为了向购货人索取货款而签发汇票,并经付款人在票面上注明承认到期付款的“承兑”字样及签章。
承兑是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付款人承兑以后成为汇票的承兑人。
汇票的付款日期可以是:(1)见票即付。(2)定日付款。(3)出票后定期付款。(4)见票后定期付款。汇票可以背书转让,并可申请贴现和再贴现。
商业汇票可以在出票时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后使用,也可以在出票后先使用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天。持票人应在提示付款期限内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对异地委托收款的,持票人可匡算邮程,提前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
(1)见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应当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承兑或拒绝承兑日起按月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
(2)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定日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具体的到期日。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按月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
(3)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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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承兑是汇票特有的一种制度。因为汇票的出票人在出票时,是委托他人(付款人)代替其支付票据金额,而该付款人在出票时并未在票据上签章,并非票据债务人,无当然的支付义务。为使票据法律关系得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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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概念。提示承兑是指汇票的持票人,向汇票上所载的付款人出示汇票,请求其承诺付款的行为。由于提示承兑的目的仅在于请求付款人就是否承担到期付款义务加以确定,所以,对于提示人的资格一般无特别要求。2.提示承兑的期间。(1)对于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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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背书人通过网上银行把电子票据背书转让出去了,但是对方没有可以签收的电子票据信息。原因:一是,背书人在背书时,被背书人的开户行应该是“XXX分行营业部”的,却选择了“XXX分行”。要知道“XXX分行”是没有组织机构代码号的,只有大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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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由承兑原则。汇票的付款人可以依自己独立的意思,决定是否进行承兑,不受出票人指定其为付款人的限制。即使付款人与出票人存在一定的资金关系或依承兑协议,应为汇票进行承兑而未承兑,也只承担票据外责任。2.完全承兑原则。我国票据法第54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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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付款人对向其提示承兑的汇票,应当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承兑或拒绝承兑。付款人在收到提示承兑汇票时,还应当向持票人签发收到汇票的回单。回单上应当记明汇票提示承兑日期并签章。2.承兑的记载事项。付款人承兑汇票的,应当在汇票正面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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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银行承兑汇票担保企业在从事国内贸易购买货物向银行申请开立承兑汇票时,由担保机构对汇票金额的全部或保证金敞口部分提供的担保。2、商业票据贴现担保商业票据贴现担保是企业将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向银行申请贴现时,担保机构按票面金额为企业向银行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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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电票业务的前提条件企业用户请注意,在办理电票业务前,请做好两个工作:1.企业办理电子承兑汇票贴现业务两大注意事项,在有大额支付系统行号的银行网点开户。如果说你已经开好户了,确认下,该网点是否有大额支付行号。如果开户行没有大额支付行号,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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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兑汇票贴现费用(利率)的变化,对企业的经营成本有着较大的影响,那么影响承兑汇票贴现费用的因素到底有哪些呢?承兑汇票贴现费用和哪些因素有关?1、与票额大小有关小票额的票据,一般是根据票面金额收取贴现费用。因为其贴现利息数额很小,但所走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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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企业虽然开通了电子票据功能,却做不了电票业务,如:开票申请、票据签收、背书转让、贴现申请等。原因:出现这样的情况,很有可能是因为企业网银没有开通“可转入、可转出”功能或者企业网银中的组织机构代码号与实际不相符。解决方案:企业可请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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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承兑是汇票特有的一种制度。因为汇票的出票人在出票时,是委托他人(付款人)代替其支付票据金额,而该付款人在出票时并未在票据上签章,并非票据债务人,无当然的支付义务。为使票据法律关系得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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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属的票据行为。2、远期汇票付款人所为的票据行为。3、表示愿意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4、汇票付款人在汇票上所为的票据行为。1、银行承兑汇票担保企业在从事国内贸易购买货物向银行申请开立承兑汇票时,由担保机构对汇票金额的全部或保证金敞口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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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由承兑原则。汇票的付款人可以依自己独立的意思,决定是否进行承兑,不受出票人指定其为付款人的限制。即使付款人与出票人存在一定的资金关系或依承兑协议,应为汇票进行承兑而未承兑,也只承担票据外责任。2.完全承兑原则。我国票据法第54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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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承兑是汇票特有的一种制度。因为汇票的出票人在出票时,是委托他人(付款人)代替其支付票据金额,而该付款人在出票时并未在票据上签章,并非票据债务人,无当然的支付义务。为使票据法律关系得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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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查询 查询人员将填制好的查询查复书、承兑汇票复印件和相关证件传真至承兑行查询查复部门,收回承兑行签章(结算专用章、经办人名章)的查询查复书和承兑汇票的联(卡片)传真件、查询人员应在业务审批表上记录查询情况(查复人员姓名、时间、查复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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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承兑是汇票特有的一种制度。因为汇票的出票人在出票时,是委托他人(付款人)代替其支付票据金额,而该付款人在出票时并未在票据上签章,并非票据债务人,无当然的支付义务。为使票据法律关系得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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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迅猛发展,成为新的工作亮点。但同时市场上假冒、变造、“克隆”承兑汇票也随之涌现,业务临柜人员能否把住审查关,对防范票据风险至关重要。现从长期工作经验中总结出五种方法:一查,二听,三摸,四比,五照,实用有效。四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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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书是银行承兑汇票流通的主要方法,为使用票据的人广泛使用,完全背书是银行承兑汇票常见的正规背书。那么承兑汇票背书格式是怎样的呢?在银行承兑汇票背面第一个“背书人签章”栏内,由票据正面收款人签章,并填写被背书人单位正确全称,进行背书转让。后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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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收凭证的填写各银行的托收凭证样式都是统一的,只是印刷不同,因而不能通用。凭证需要填写的有:1、委托日期:即该凭证送交银行柜台的日期2、付款人全称:应该注意的是,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不同,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银行,所以,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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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二:出票人申请开票-银行审批通过并完成了主机开票操作,但是收款人却没有可签收票据信息。原因:这可能是因为收款人电子票据功能开通出现了问题一的两个情况,或者是因为在出票申请人申请开票时选择了“自动提醒收票”,但是你查询的时候收款人没有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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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兑汇票是指办理过承兑手续的汇票。即在交易活动中,售货人为了向购货人索取货款而签发汇票,并经付款人在票面上注明承认到期付款的“承兑”字样及签章。 承兑是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付款人承兑以后成为汇票的承兑人。